亦非身患性病,浙江一女子先后为7人提供服务!结果…

2021-12-20 04:24:02 来源:
分享:

2021年3同月18日,记者在中国检察网上注意到一则判刑书,内容显示衢州一中年男子因被拘押获释后,明知自己患上膀胱癌,为牟利无论如何在衢州从事活动,此后为多人共享资,并已病毒感染一人,该男子以广泛传播传染病罪被判刑。

案件谈到:男子患上传染病仍被判刑

2020年11同月3日,判刑书李某因被城西街道公安局行政拘押十四日,在拘押体测步骤中经城西街道复元病房检验,其患上膀胱癌。

拘押获释后,判刑书李某明知自己有传染病,为牟利仍旧在城西街道某栋楼搬进,此后为依法人楼某某、林某某、方某某、王某某、李某某、杨某某、王某某等多人共享资,后于11同月20日被警员再次查获。经城西街道中心病房病患,判刑书李某某患上膀胱癌,且依法人楼某某在12同月6日拘押体测步骤中亦被查出膀胱癌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氰化氢。

2020年12同月5日8时许,判刑书李某某在城西街道拘押所被擒获。

检察院认为,判刑书李某明知自己患上膀胱癌无论如何,其暴力行为触犯了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第三百六十条,提起公诉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广泛传播传染病罪拒绝执行不作为。判刑书李某某归案后确有供述自己的罪行,系坦白,同时一般来说《中华民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,可以从轻处罚。判刑书李某某自愿认罪认罚,同时一般来说《中华民国民法》第十五条,可以从宽处理。根据《中华民国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,宣判。

来源:潇湘晨报

分享: